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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園生活垃圾清運及處置服務采購公告

發布時間:2025-02-18 07:29:51 作者: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 信息來源: 瀏覽量:186次

我校根據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采購校園生活垃圾清運及處置服務,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項目名稱

校園生活垃圾清運及處置服務。

二、采購需求

(一)基本情況

為營造整潔校園環境,保障師生健康,確保校園垃圾及時清理,需要對校內生活垃圾進行清運及處置。清運范圍包含學校行政辦公樓等公共建筑及宿舍區集中放置的生活回收點內垃圾。

(二)采購需求

1.學校占地面積約300畝,在校人數約7500人,本次垃圾清運和處理范圍為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校園內生活垃圾的清運和處理。

2.非寒暑假期間每天清運2次,若第2次清運后還有明顯堆積,還需要無償進行第3次清運。

3.寒暑假期間(以學生放假時間為準),學校將根據工作需要通知供應商到校清運垃圾,并做好相關記錄。

4.非寒暑假期間每日清運時間分別為:8:30、17:00(應根據學校要求靈活調整時間)。

5.當遇到學校開展各類活動或各類維修、衛生專項清潔工作、新生開學、學生離校等情況,供應商應按學校需求無償增加當天垃圾清運及處理頻次直至活動產生的垃圾得到及時處理。

6.服務時間:本項目服務期限定為2年2個月,即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7年4月30日止。

(三)供應商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證書)。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供應商名下擁有合法合規的垃圾壓縮運輸車輛。供應商必須持有與接納生活垃圾相關單位(環衛站、垃圾處理廠等)簽訂的書面協議。

3.供應商應完善安全管理措施,確保服務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

4.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評估和預防,有完善的應急措施,如發生安全事故應及時處理并報告學校。

5.供應商應承諾在合同期內,不得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

6.根據校園垃圾產生量和清運需求,合理配備足夠數量的清運人員,確保能夠按時完成學校要求的清運任務以及特殊情況下增加的清運工作,要服從學校工作安排。

7.清運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服務意識和職業道德,著裝整潔,文明作業,不得在校園內有不文明或違規行為。

8.熟悉各類垃圾的收集、分類和運輸技術規范,嚴格按照垃圾分類要求進行操作,確保垃圾不混裝、不亂倒。

9.操作人員應熟練掌握各類垃圾清運設備和工具的使用方法,如垃圾清運車、垃圾壓縮設備等,確保設備正常運行,提高清運效率。

10.按照學校要求的時間進行垃圾清運,如學校有需求靈活調整時間。

11.寒暑假期間按照學校要求進行清運,遇到學校開展活動等特殊情況,無條件、無償按學校需求增加當天垃圾清運及處理頻次。

12.垃圾清運過程中要做到不遺漏、不撒漏,運輸過程中采取密閉措施,防止垃圾異味擴散和垃圾掉落造成二次污染。

13.負責將垃圾運輸至合法合規的垃圾處理場所進行妥善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或違規處理學校不再增加相關處置費用

14.在垃圾裝卸、運輸過程中,要注意操作安全,防止發生人員傷亡和設備損壞事故。

15.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在垃圾清運和處理過程中采取有效的環保措施,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四)處罰機制

1.未按時提供服務或服務不達標

若供應商未按學校要求提供服務,服務質量不達標,未做到日產日清每次將扣除300元作為違約金。

2.安全事故或設備損壞

若因供應商操作不當導致安全事故或損壞學校其他基建設施,供應商需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學校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

3.未按要求增加服務頻次

若學校因特殊活動或情況要求增加垃圾清運頻次,供應商未按要求執行,每次將扣除300元作為違約金。

4.轉包或分包

若供應商將項目轉包或分包給第三方,學校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供應商支付合同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

(五)退出機制

1.供應商主動退出

若供應商因自身原因無法繼續履行合同,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學校,并協助學校完成服務交接工作。供應商需支付合同總額的10%作為違約金,并承擔因退出導致的額外費用。

2.學校主動終止合同

1)若供應商嚴重違反合同條款(如多次未按要求提供服務、服務質量嚴重不達標、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等),學校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并供應商承擔所造成的一切責任。

2)若供應商在合同期內累計違約次數超過3次,學校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3.合同到期的退出

合同到期,若學校決定不再續約,供應商需在合同到期前30天完成所有服務交接工作,確保校園后勤工作的平穩過渡。

4.雙方協商終止

若因學校工作規劃調整,校內生活垃圾處理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如不再將生活垃圾放置于垃圾桶內,而是集中放置于校內新建的垃圾池/場等,致使生活垃圾清運工作的作業流程、作業量、作業難度等方面出現明顯調整,經雙方評估后,認為原合同價格無法適配新的垃圾清運模式,難以保障合同的公平性與合理性時,雙方可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就終止合同事宜進行溝通與協商。

(四)爭議解決

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學校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預算及支付

項目預算42.8萬元項目不設置預付款,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情況按季度進行結算。

、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營業執照經營范圍中應包含物業管理、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等生活垃圾處置相關資質任意之一。

(二)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售后服務能力。

三)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證明(提供相關網頁截圖)。

(四)其他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的供應商,不得參與采購活動。

報名材料

報名時間2025218--220。

二)報名截止及開標時間:2025年2月20日17:00AM

供應商需提交的材料(密封報價、加蓋公章):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或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 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3.供應商名下合法合規的垃圾壓縮運輸車輛對應的行駛證復印件。

4.供應商必須持有與接納生活垃圾相關單位(環衛站、垃圾處理廠等)簽訂的書面協議。

5.在“信用中國”網站 、中國政府采購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證明(提供相關網頁截圖)。

6.報名人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7.項目報價文件一式三份,格式自擬)。

8.供應商需要現場踏勘的,自行到校踏勘。

、評審方式

項目采用一次性報價,最低價中標原則確定最終項目供應商。

、報名及地址

項目聯系人陳老師。

聯系電話0770-207611815677712173。

郵寄報名地址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后勤基建處辦公室僅接收順豐EMS)。

現場報名地址廣西防城港市防城區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后勤基建處辦公室。

五)開標地點: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行政辦公樓405室。

 

 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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