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24年全區普通專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4〕14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校2024屆優秀高職畢業生選拔升入普通本科學習(以下簡稱“普通專升本”)的工作,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選拔工作有序地進行,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成立學校專升本工作機構
為使學校普通專升本工作推薦工作有序、公平、公開、公正開展,經研究,決定成立學校普通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組、紀檢組、獎懲核查組、各系專升本工作組等4個工作組。
(一)普通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陸健文、歐陽群東
副組長:劉志韜、劉兵權、劉振興、易 藝
成 員:翁守法、張艷華、唐亦敏、張振東、馬夢遠、陳潮宇、徐俊龍
職 責:指導監督全校2024屆畢業生專升本工作開展,審核學校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
(二)綜合組
組 長:翁守法、張艷華
成 員:李 昂、吳曉明、歐紅霞
職 責:負責普通專升本工作細則的制定;負責普通專升本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實施;負責普通專升本有關規定的解讀和答疑工作;負責與本科院校的協調工作。
(三)紀檢組
組 長:劉振興
成 員:曹樹鵬
職 責:監督關鍵環節,處理普通專升本選拔推薦工作的舉報及投訴。
(四)獎懲核查組
組 長:唐亦敏、張振東
成 員:蒲瑞嫦、曾永添、連 蘭
職 責:審核畢業班2024年3月份入伍士兵退役大學生士兵身份及立功情況;審核符合升本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是否受到部隊的相關處分,退役后是否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協助開展退役大學生士兵綜合考查升本政策組織及宣傳工作。提供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數據;審核符合升本條件的學生曾在高職高專學習期間受到的紀律處分是否已解除;提供自治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優秀畢業生名單。
(五)各系專升本工作組
組 長:陳潮宇、馬夢遠、徐俊龍
副組長:曾永添、吳曉明、蒲瑞嫦、李 昂、連 蘭、歐紅霞
成 員:各系專升本專干、2024屆畢業班輔導員
職 責:做好專升本工作組宣傳動員;做好學生成績核算、公示;認定不占指標范圍及獎狀真實性;組織學生自愿報名、填報材料;核實推薦材料;組織專升本材料初審、公示和錄入系統;提供畢業生相關數據及照片。
二、選拔對象
(一)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按政策錄取的我區普通高校高職高專應屆畢業生(不含定向培養學生)。
(二)完成高職高專學業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包括我區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我區應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區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職高專畢業生及在校生(含新生)在區內應征入伍并退役的大學生士兵。
三、選拔條件
(一)應屆畢業生選拔條件
1.基本素質。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較好的專業素質。
2.學習成績。在校學習期間已修完高職高專教學計劃(最后一個學期除外)規定的課程并且考試(查)成績合格,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的前60%。部分招生的本科高校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對學生的英語和計算機能力提出相應的具體選拔要求。
3.優先選拔條件。在滿足基本素質和學習成績要求的情況下,入選世界技能大賽集訓隊隊員的學生,參加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技能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廣西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華職業教育創新創業大賽和廣西中華職業教育創新創業大賽,獲自治區級一等獎(金牌)或國家級三等獎(銅牌)及以上獎項的學生,參加中國國際大學生創新大賽(含原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及我區選拔賽,獲區賽金獎及以上獎項項目團隊排名前5的學生,獲得自治區級“優秀畢業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稱號的學生,不占下達計劃指標直接升本。在同等條件下,獲得上述相關比賽其他獎項或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優秀團員”榮譽稱號的學生優先選拔(優先選拔規則見附件3)。
4.高職高專學習期間受到紀律處分尚未解除的,不予選拔。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條件
1.基本素質。政治表現和思想品德好,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和較好的專業素質。
2.遵紀守法。高職高專學習期間沒有受到紀律處分或處分已解除,服役期間沒有受到部隊的相關處分,退役后沒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
四、選拔的方式及比例
(一)應屆畢業生選拔方式及比例
1.選拔方式。按照擇優錄取、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學生在校期間(除最后一個學期外)所有考試(查)科目平均成績(不得按綜合測評成績)排名的先后順序,在學生自愿報名的基礎上進行選拔。成績排名的范圍為同年級同專業全部學生。排名在前的學生因個人原因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須提交本人簽名確認的《2024年自愿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聲明》(附件5),其他學生方可依次遞補。放棄聲明由學生所在系存檔備查,存檔時間不少于一年,同時正面拍照上傳全區專升本報名系統。遞補的學生,必須符合普通專升本選拔條件,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未報名也未提交放棄升本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占下達計劃指標直接升本學生必須與按比例推薦的學生一起按成績排名推薦。
2.選拔比例。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的比例一般不超過20%,比例的基數為所在系同年級、同專業畢業班學生總人數。通過擴招就讀高職的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高素質農民(含新型職業農民)、基層農技人員、企業員工且選擇半工半讀培養方式的2024屆畢業生,選拔指標不可用于其他學生。
(二)退役大學生士兵升本方式
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參加本科高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或職業技能綜合考查(以下簡稱綜合考查),由本科高校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具體要求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另行下文通知。
區內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學生士兵,若成績排名在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前60%,有直接選拔升本資格。其中區內應征入伍的,也可以報名參加綜合考查,但報名前須簽署放棄直接選拔升本資格承諾書。
榮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報名參加綜合考查,通過資格審查后由本科高校直接錄取。其中區內普通高校在校退役大學生士兵也可選擇通過所在高校直接選拔升本,但須簽署放棄另外一種升本方式的承諾書。
五、選拔工作程序
(一)制定實施細則。教務科研處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提出具體的選拔要求和選拔工作程序,經學校領導審批后,3月15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報教育廳審核,審核通過后在學校內向學生公布。
(二)收錄數據。3月22日前,由教務科研處將我校2024屆應屆畢業生總數和分專業畢業生數以及按比例擬升入本科人數錄入系統上報自治區教育廳。
(三)確定合作高校。3月25日前,招生就業處與本科高校簽署招錄協議,并公布對口招錄學校、專業和收費標準。
(四)各系負責對各專業2024屆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所有考試(查)科目(除最后一個學期外)平均成績進行排名,成績計算時間截止為3月22日,所有學生的成績排名必須在本系內公示2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于3月22日前加蓋系部公章報教務科研處,由教務科研處統一在全校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五)各系要做好不占計劃指標的學生統計,嚴格審核不占指標的證明材料,填寫《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XX系2024屆畢業生不占指標情況統計表》(附件6),在系部內公示2個工作日, 公示無異議后于3月25日前報教務科研處,由教務科研處在全校范圍內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紙質版統計表和證明材料請加蓋系部公章并由審核人簽名確認審核無誤后交至教務科研處。
(六)各系根據成績排名情況,填報《高等學校各科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名單一覽表》(附件2),于3月22日前報教務科研處,由教務科研處導入專升本系統。各系要對錄入系統的數據負責,學生姓名及身份證號為登陸系統進行專升本報名的賬號,一旦導入系統后不可修改,如確需修改的,由系部提交申請后報學校領導審核,以學校公文的形式報自治區教育廳統一修改。
(七)確定退役大學生士兵升本方式。成績排名在專業前60% (或榮立三等功)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應在推薦選拔和綜合考查兩種升本方式中選擇其中一種,各系應于3月31日前組織本系2024屆退役大學生士兵確定升本方式,并填寫《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XX系2024屆退役大學生士兵升本方式統計表》(附件7)報至教務科研處,同時收集放棄另一種升本方式的承諾書,將電子版發至教務科研處,紙質版由各系存檔備查。
(八)各系組織有意愿且符合選拔條件的學生登錄專升本系統進行報名工作(系統開放報名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并準備相關申請材料,包括:
1.《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高職高專畢業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附件1)紙質推薦表一式二份;
2.身份證復印件、計算機及英語等資格、獲獎證書(只需提交符合優先選拔條件的獎狀)的紙質版復印件一式二份;
3.成績排名在專業前60%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選擇以推薦選拔方式升本的,還需要提交在校期間入伍證明(入伍通知書)、退伍證明、在部隊期間的立功證明等材料的紙質版復印件一式二份;
4.為保證2024年專升本工作順利完成,報名參加專升本選拔的學生要簽署《誠信承諾書》(附件4),與紙質版推薦表一并交至教務科研處存檔;
5.排名在前的學生因個人原因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須有本人簽名的放棄聲明(附件5),其他學生方可依次遞補,遞補的學生必須符合選拔條件,并在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報名,系統關閉后不可補報。
各系要按選拔條件進行嚴格審查,所有證書、證件必須有專人進行審核(要求在復印件右下角注明“原件已核”及審核人簽章,同時加蓋系部公章),對學生姓名、民族信息、政治面貌、身份證號、電話號碼、照片等重要信息必須認真核對,確保紙質版與專升本報名系統內的個人信息準確無誤(注意:專升本報名系統內需上傳的學生本人的學信網學歷照片,紙質版推薦表上的個人證件照必須與報名系統內的照片一致)。
各系審核推薦表信息后,填寫推薦意見,紙質版請于4月10日前交至教務科研處。
(九)4月9日前,各系將擬推薦升本的學生名單加蓋公章后在本系內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于4月10日前將推薦名單(附件8)報送教務科研處,教務科研處將推薦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名單在學校官網和校內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在升本比例內但選擇放棄升本的學生應將本人簽名確認的放棄聲明交至系部,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十)經公示無異議后,在4月19日前,教務科研處將推薦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有關材料報送本科院校,報送材料主要包括:學校公文1份,學校審核通過的《廣西普通高校優秀專科(高職)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附件1)1份,其他材料通過專升本系統報送。
(十一)2024年專升本錄取名單待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后公布,各系根據錄取名單收集學生的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于6月交至教務科研處,教務科研處將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報送本科高校。
(十二)教務科研處根據各本科高校反饋的實際報到情況, 收集檔案郵寄地址,于10月底前將升入本科的學生名單和檔案郵寄地址發至學生工作處。
(十三)以上時間節點,均可能因本科院校計劃下達時間及退役大學生士兵綜合考查工作文件下發時間發生變動。
六、學籍學歷管理
我校經選拔升入本科學習應屆畢業生在升本入學前必須取得專科畢業證書,否則本科高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普通專升本學生入學后按本科高校學生的學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畢業后頒發本科高校畢業證書,證書內容填寫“在本校××專業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升入本科實際時間填寫。學制按升入的本科專業的學制填寫。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學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及有關規定申請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七、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各系要強化責任擔當,保質保量完成普通專升本工作任務。要加強對高職高專生選拔升本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好有關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在選拔過程中,要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普通專升本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選拔,如實填寫和嚴格審核學生升本有關材料,特別是不占下達計劃指標直接升本的學生材料,嚴防弄虛作假,如有違反規定選拔錄取的學生,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二)各系要嚴格把關報送數據,按要求組織學生在自治區專升本系統填報信息及錄取數據,避免因信息有誤造成學生無法在學信網注冊學籍的情況。同時,嚴禁學生在專升本報名結束后、入學報到注冊前以任何理由更改姓名、性別、民族、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否則后果由學生自負。
(三)取得選拔進入本科院校學習資格的學生,第六學期有考試不合格或有違紀行為等不符合選拔條件的,學校將聯系自治區教育廳和相關本科高校,取消其進入本科院校學習的資格。
(四)加強信息公開。宣傳部負責將《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普通專升本工作實施細則》在學校網站公布,各系負責將實施細則通過各種形式向學生公布,確保每一位學生能知曉。教務科研處負責將全體應屆畢業生成績及排名、不占下達計劃指標直接升本學生名單、推薦選拔升入本科學習的學生名單等信息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五)嚴格信息管理。各單位在網站發布各類涉及學生個人信息內容時,應嚴格遵循國家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堅持簡潔、夠用原則,只發布必要的個人信息,不得發布身份證號、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等敏感信息。如必須發布,須對敏感信息進行脫敏處理,如采取技術措施部分遮擋等。
本細則如有變化,以自治區教育廳新規定為準,成績核算及排名相關事宜由教務科研處與各系解釋。
未盡事宜,請與教務科研處聯系。聯系人及電話:謝老師,0770—2077823。
附件:
1.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等學校高職高專畢業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學生推薦表
2.高等學校各科考試平均成績排名同年級同專業學生名單一覽表
3.專升本學生成績排名相同條件下選拔規則
4.誠信承諾書
5.2024年自愿放棄升入本科學習的聲明(模板)
6.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2024屆畢業生不占指標情況統計表
7.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2024屆退役大學生士兵升本方式統計表
8.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2024屆畢業生選拔升入本科學習推薦情況統計表
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