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10-08 08:49:05 作者: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 信息來源:原創 瀏覽量:36次
根據《中共防城港市委員會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有關事項的批復》(防編發〔2021〕5號)文件精神,經學院黨政聯席擴大會研究,制定了《2021年度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工作實施方案》,按照方案我院將向社會公開招聘2021年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第二批)8人。
本次招聘具體事項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熱愛職業教育,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文化程度、知識、能力,具備應聘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執業資格及技術要求,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具體年齡要求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1年10月8日(報名首日)為截止日期。
(二)崗位工作經歷要求
詳見附件2:《2021年度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第二批)報名登記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因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禁止報考處理,且未滿處理期的人員;
4.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試用期內取消錄用未滿5年的公務員;被辭聘未滿5年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有法律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工作年限、服務年限、處分年限等所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21年10月8日(報名首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本公告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數)。
二、信息發布地址
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及擬聘人員公示在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網站(https://www.fcgzy.cn/)發布。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方式
采取電子郵件網上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可從10月8日起至10月12日,下載《2021年度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第二批)報名登記表》,將填寫完成并簽名確認的《報名登記表》以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及相應的職稱、技能登記證書的掃描件以附件形式發送到人事處郵箱。郵件主題及應聘文檔按“崗位序號+崗位名稱+姓名+2021年度公開招聘后勤服務聘用人員(第二批)”格式命名(例如:1+后勤服務(教務考務)+張三+2021年度公開招聘后勤服務聘用人員(第二批))。報名材料發送到指定的電子郵箱:fzyrsc@163.com(其他郵箱不予受理),報名材料與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由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不符合條件及弄虛作假者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面試。應聘人員面試時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原件,經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驗證無誤后方能面試。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結束,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四)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人選的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五)考察。考察人選須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或社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著重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崗位匹配度等。
(六)聘用。考察或體檢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考察、體檢的空缺名額,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進行人員遞補。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內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試用期滿經考核達到崗位要求的正式簽訂勞動聘用合同。
附件:1.2021年度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第二批)崗位計劃表
2.2021年度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后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第二批)報名登記表
防城港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10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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